回家途中。在巴士上看到一家三口,爸爸像是賣勞力、曬得全身黝黑
爸媽在左右兩邊各位了一個靠窗的位置,好讓男孩活潑地在中間跑來
爸爸被時日、血汗洗鍊出來的精鋼身軀,和媽媽的瘦骨嶙峋--他們
再次踏足紐約,不樣的地區。
Brooklyn 和 Manhattan,差天共地的兩個地方,
加上天氣不同,整個感覺就更截然不同。
我喜歡下雨的紐約,
本在街上匆忙趕路的上班人們彷彿被壞天氣嚇退,
站在一端可看盡整條街道上的每個細節,再沒有你推我撞。
紐約放慢了她的腳步。曼克頓失卻了屬於自己的繁盛。
灰濛濛的天氣使人懶洋洋,下午三時就已有落霞的氣氛。
像細雪一樣的冷雨粉,不致刺骨,卻使人由心的寒起來。
而手指開始冰得失去觸覺,仍堅持赤手外出,要親身感受這地方的每事每物。
雨粉漸大,密密地飄在眼鏡上,
我選擇不坐地下鐵,用徒步由Midtown走到Downtown的某個目的地。
Avenue 和Street 永遠是兩個世界,
前者給你一個「普遍」的概念,仍而整個城市的零碎片段要從每條不同的Street當中找出來。
曼克頓耐人尋味的地方,就是在她街角與街角之間的變化:
想尋找繁市,請轉左;想找一處幽靜閉關,請轉右;
尋性尋樂尋一夜情,請繼續往前走繼續享受;想找一間別緻的咖啡店,請回頭。
霧雨為曼克頓換上輕紗,磨蝕商業大樓的稜角。
站在金融大國的體內,背後兩幢高聳入雲的大廈仍舊爭艷,
眼前的廢墟所紀念的,是地位?是生靈?
街道和小巷漸難分辨,模糊了是我們的心。
在這刻,我想我們都忘記了自己其實在追尋什麼。
在每日忙碌的生活中,到底是經歷了什麼?活得怎樣?
面對著曾經繁盛而今天只剩下一片空洞的遺址,
而背後並沒有因前車可鑑而放慢腳步,像是先帝駕崩後只會換來另一場你死我活一樣。
站在這矛盾中間,我隱藏感受到這大都市急促下的一刻寧靜。
對,曼克頓失卻了屬於自己的繁華,
可幸的是,她今天穿上了這久違的輕衣。
而我的習慣,是把不同的東西都寫字在不同的筆記簿。
和朋友約會及其後感想,會寫在Schedule裡,
這本算是我最喜歡,也是最inspiring的一本:把自己生活中看到、聽到、想到的一些字句記下,待日後再看時,或會得著更多。
Brooklyn, New York (At NYT: 2011-11-15)
位於美國紐約黑人區 Brooklyn,由Manhattan 走過Brooklyn Bridge的Walkway 再往前一直走,
於Marriott Hotel 旁邊、Supreme Court 斜對面。
冷眼看待每段筆跡;他知道粉筆字會被雨水沖刷掉,
猶如當
見證光陰流逝一去不
而是那顆再沒勇氣挑戰命運、創
小時候,特別喜歡秋冬。每天下課,桌面有燒賣只是炎夏才有的事,因每逢秋冬會很快冷掉也就沒買了。例行公事是和媽媽逛街市。
秋冬的景象,是一輛炒栗子和燴蕃薯的手推車,薄白的煙陪著沙沙聲飄向黃昏的紅而漸黑的天。那時他們不用擔心著「走鬼」。
旁邊是巴士站,每每巴士開出時就把白煙落在旁邊公園的宮粉洋蹄甲樹上。一陣秋意吹落了樹上的枯葉。葉又落在我的旁邊,我手中是一袋暖暖的燴蕃薯,只是我穿起西裝,只有我。
回憶的景象仍然完好。和媽媽買菜的片段美好得想再重溫。那時候一個個子跟妳差不多的孩子,今天長大了:胖了,更健康,也長得更高了。媽媽,縱使我有了工作,生活被輾壓得連細節也支離破碎,沒留下什麼足跡什麼記憶,我還是那個會跟妳穿梭街市裡的窄巷的孩子。我沒有太大的改變;唯一的改變,大概就是今天的我,已懂得向妳說聲「我愛妳」。



